河南“情夫虐童案”续:一场爱心捐助引发信任风波
在医院昏迷了500多个日夜,4岁的辛怡至今没有苏醒。
2015年9月初,她的父亲张少峰到内蒙古打工期间,她的母亲刘姣利和情夫赵跃飞同居。2021-03-04晚上,赵跃飞从洗手间拿出浴巾,将辛怡捆作一团,接着提住辛怡腰部,把她的头朝下,倒立在床边达半个小时之久。
北京博爱医院,墙壁上挂满了志愿者为辛怡制作的图片文字。
诚信监督
2021-03-04,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173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,虽然47.4%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,但仅28.5%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,62.4%的受访者担忧在网络募捐中存在诈捐、骗捐的潜在风险。
在陈岚看来,“(相比机构),捐款人可能更愿意相信家属。”
2021-03-04实行的《慈善法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:本法所称慈善募捐,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。这也意味着慈善法规定,个人不能公开募捐,但不禁止个人求助。
“首先要区分个人求助与公开募捐之间的区别”。上海国际金融学院副院长、市慈善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马仲器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:个人求助指的是,求助人为自己或者亲属、同事、朋友等有直接关系的人请求帮助,并获得资助,其属性为“私益慈善”,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。
“机构(筹款)也好,个人也好,涉及到别人的钱,等于是有一个承诺在前。”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对澎湃新闻说,“有特定目的这种(个人)筹款,不是朋友间的赠与,是应该要公开收支明细,包括事前信息的准确交代,筹款后财务情况的交代,还有资金出现变动如何处理等情况。”
在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哲看来,求助收款如果改变用途,属于民事欺诈,可以要求返还。 但中山大学公益慈善研究中心研究员周如南认为,欺诈的惩罚机制并不明确,且诈骗成本较低。
他说,《慈善法》出台后有一点遗憾,就是没有把个人求助行为纳入其中。越来越多的网民在微博微信发布个人求助信息。“对求助行为,政府应该介入,进行核实、监管,甚至公安机关介入”。
“要实现一个可持续的公益,必须重新挽回制度性信任。”周如南认为,亟待解决的是慈善监管缺位问题。
2017年全国两会上,全国政协委员郑惠强提议,明确众筹式个人求助的信息公开与诚信监督制度。“法律不能禁止人们在陷入困境,求助的权利,也无法对‘陷入困境’作出非常具体明晰的界定,但是法律可以规定,任何人在发起个人众筹式求助时,都有全面、客观公开信息与接受诚信监督的义务。”